针对进出口产品来说: 通关一体化改革最本质的变化是从根本上打破了地域限制和关区的行政界线,搭建起“一中心、四平台”,海关将按照统一的操作规范、业务流程及执 法标准为服务。 改革后,可自由选择申报、纳 税、验放地点和通关模式。
决策制定者可根据政策改革方向进行内部变革,设计统一的标准操作流程,集中管理集团所有通关业务手续,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和经营成本,从而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风险控制和改善管理品质上。
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内部稽查体系,并确保各工厂和业务单元风险控制的有效运行。
流程如下:
1.
预录入 区域内企业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按有纸或通关无纸化方式录入 电子数据报关单、传输随附单证,向海关申报。
2.
电子审单 海关计算机系统对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规范性、逻辑性审核。对 不能通过规范性审核的电子数据报关单,系统不接受申报;对通过审核 且满足一体化逻辑检控条件的电子数据报关单,系统置相应的报关单 标志,相关报关单审核界面均显示“区域一体化”字样。
3.
通道判别、风险分析 系统根据区域风险参数进行风险分析,并根据区域通道参数条件 进行判别。对需由人工专业审核的,转区域审单中心专业审单人员进 行审核;不需人工审单的,由计算机自动审结。
4.
人工审单 专业审单关员根据相关作业规范、系统提示的重点审核内容等, 对报关单进行人工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报关单后续处置方式: (1)审核通过的,审结报关单。
一、进口博览会备案
国家会展中心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提前完成进口博览会信息海关备案,采取“一次备案、分批提交清单”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确保进口博览会物资抵达口岸后快速通关。
二、展览品审批和准入
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等展览品需办理检疫审批的(清单见附3),入境前参展商应当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境。
展览品应当符合《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附4,以下简称《限制清单》)和《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附5,以下简称《禁止清单》)要求。
三、进境物资申报
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货物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由国家会展中心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在上海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口岸海关实施验放。其他贸易方式进境的进口博览会物资,境外参展方或其代理人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对于ATA单证册项下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货物,由主管地海关进行审核并签注,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相同。
四、展览品查验与放行
进口博览会进境展览品按规定接受查验、检疫等。因特殊情况需在展馆现场查验的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运至展馆现场接受查验。国家会展中心应当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查验设施等。对查验正常的展览品,由实施查验作业的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五、展中监管
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海关依法派员实地监管。国家会展中心、主场运输服务商以及参展商应当遵守海关对展览品展示、销售的管理规定,配合海关做好监管工作。
六、展览品处置
(一)展览用品消耗。
国家会展中心应当督促参展商提前将预计的消耗,以书面形式告知上海海关,并明确展览用品拟使用方式(试用、品尝、散发)和数量(应在合理范围内,与活动规模相匹配)。对于拟试用、品尝、散发的展览用品,相关参展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参展国官方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参展方自验合格报告/参展方合格申明)。
下列进口博览会进境展览用品,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 在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品(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燃料除外),包括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的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此类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由参展方免费提供,并在展览期间专供免费分送给观众使用或者消费的;
(2)单价较低,作广告样品用的;
(3)不适用于商业用途,并且单位容量明显小于最小零售包装容量的;
(4)食品及饮料的样品虽未按照本款第(5)项规定的包装分发,但确实在活动中消耗掉的。
2. 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
3. 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
4. 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散发的有关宣传品。
5. 供展览会使用的档案、表格及其他文件。
第1点所列展览用品超出限量进口的,超出部分应当依法征税。第2点、第3点、第4点所列展览用品,未使用或者未被消耗完的,应当复运出境;不复运出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二)展后留购。
对于展后留购的展览品,国家会展中心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进口手续。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的,对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三)复运出境。
暂时进境的进口博览会展览品应当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
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进口博览会展览品,在进口博览会结束后转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参展汽车应当转入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办理海关相关手续后予以核销结案。
(四)展览品延期。
暂时进境进口博览会展览品确需延期复运出境的,应当按规定向上海海关办理延期手续。
(五)保税展示交易。
区域中心内企业对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可以运至区域中心外的进口博览会展馆进行展示和销售。
七、记者采访器材
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的境外记者采访器材,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4号、2009年第19号、2009年第3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博览会进出境物资未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理。
本须知未列明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新海关根据《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对原报关、报检业务进行优化整合,从8月1日起,新版报关单正式启用,企业报关、报检合并为一张报关单、一套随附单证、一套通关参数,实现了一次申报、一号到底、一单到底,申报数据项从原来的229项减少至105项,随附单据从原来的74项合并整合成10项,102项监管证件合并简化成64项,通关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航天数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航天数联)是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0031)的控股子公司,注册于深圳南山科技园,注册资本1亿港币。公司致力于跨境电子商务全球物流解决方案的设计与执行,通过整合产业上游的境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需求,国际航空货运和中国出、入境口岸的资源,与中国海关、中国国检、中国邮政集团和地方政府深入合作,已投资建成江门开平跨境电子商务分拣清关中心(口岸)。通过该口岸实施在线系统制单,海关电子申报,在线关税缴纳,全程状态追踪等服务,为目前境外至中国日益增长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提供高效正规合法的国际个人快件包裹入境的通关、仓储、物流及配送等专业化服务。作为专业化的跨境物流供应链公司,航天数联主要具备以下资源及优势:开发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航天数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拥有核心软件技术团队和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营进出口团队,引进国外团队开发了“通用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平台”,依托此技术开发“航天商保通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与中国海关总署的快件监管平台、国家邮政的报关平台互联互通,有效的连接客户与上述平台的信息传递,保障跨境商品的阳光、快速通关。投资建成海关监管场所并扩展监管场所的海关职能2016年航天数联投资与广东邮政EMS合作在江门开平建成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快件分拣清关中心,该口岸是经中国海关总署批准设立的国内唯一的多式联管快件清关中心,提供跨境电商B2C进出口清关业务、C2C邮政快件进出口清关业务、C类快件进口清关业务、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仓业务;同时该清关中心拥有香港机场,澳门机场至开平清关中心的“卡车航班”物流渠道和广州机场转关的物流渠道。开平跨境电子商务快件清关中心是采用“仓场联动”监管模式,既将出口监管仓与清关中心“卡车航班”功能叠加,可为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量身定制监管方式。按照中国海关通关一体化的理念,试行了跨境电子商务及快件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强化了与广州、深圳、拱北等一级口岸海关的区域合作,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多区域布局海关监管场所航天数联与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利用深国际在深圳前海拥有的土地仓储资源,与深国际成立合资控股公司,在深圳前海自贸区申请设立深圳前海跨境电子商务快件清关中心;利用深圳前海的区位优势,结合开平清关中心的多式联签优势形成互动,为海外客户提供更加快捷的清关渠道。同时与西安国际港务区进行合作,对港务区的清关中心进行经营管理。航天数联通过建设及完善以上资源,已与众多的国际国内跨境电商及转运商进行了业务合作。目前快件清关中心的日清关能力可达9万件各类包裹,年累计重量可达22.5万公斤,该口岸自2016年正式投入运营使用后,每天日处理快件已达2万件,预计年底达到日处理快件量5-6万件。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可以分为一般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和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后者比前者反映了更紧密的地区经济依赖和协作。大量的和重要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经济一体化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大大推动了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通过相互协助制定经济政策和措施,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议,在经济上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联合体的过程
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通过跨境电商B2B出口,一是,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在数据上传上具备便利化的优势。
二是,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三是,通过H2018申报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以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转关模式出口。
一体化报关是:
1.有的企业座落在一个地方,但是货物的进出口可能在另外一个城市,而原来海关的分布是按照属地化的,一个地方的海关自身是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
2.现在实现了一体化报关以后,企业可以自主地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和通关模式,以往需要在多关办理的手续可以在一个海关办理,进一步简化了手续。
一体化报关是海关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实现一体化报关,主要是通过打造两个中心,建立三个制度。
1.打造两个中心:设立一个全国海关的风险防控中心和一个全国海关的税收征管中心
通过实现集中的风险防控和税收的集中统一作业,让同一个企业在不同的海关面对统一的海关监管政策和要求,享受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
2.建立三个制度
①一次申报、分步处置:运输工具申报以后,就可以先放行,不用等到所有的项目申报完毕。货物放行以后,企业再做完整的申报,海关完成税收征管;
②改革现行的税收征管方式:原来企业报关报税,应该是票票过筛,每一个票都要审价、归类、计征税收。现在通过改革征管方式,主要靠企业自报,自缴税款;
③改变以往以关区为区块的监管模式:原来42个直属海关,每一个关都是自成体系,所有业务都是一个关完成。下一步按照全国不同的类型,建立若干功能型海关。
清关一体化,简单说就是“多地通关,如同一关”,它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海关最具革命性的变革”。一体化指的是有的企业在一个地方,但是货物的进出口可能在另外一个城市,原来海关的分布是按照属地化的,一个地方的海关自身是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现在实现了区域通关一体化以后,企业可以自主地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和通关模式,以往需要在多关办理的手续可以在一个海关办理,进一步简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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